滾動軸承標志的檢查
2015-07-29
(1)軸承的標志方祛
滾動軸承規定的標志方法有下列三種,即:
a.機械法b.電蝕法c.化學法
化學法僅適用少量的試制品;補寫游隙組別代號和精度等級代號;以及成對多聯軸承的有關補充代號和標志等。
(2)標志的內容和位置
一般應在套圈端面上標上軸承代號,制造年份代號和制造廠代號(或商標),三者間隔120°均勻分布,為美觀亦可均稱分布。但也可按照產品圖紙要求標在護罩、保持架、擋圈,密封或防塵裝置的端面上。制造年分代號應符合制造廠產品設計部門的規定。
套圈端面有效寬度小于0.8mm的,其標志允許標在外徑上和包裝物上;對于大于0.8mm的,可按下列規則標志:
1)對于不可分離型軸承,允許在一個套圈端面上,標上完整的標志。為區別另一套圈的基準面,允許在該套圈的的非基準面上標工藝標志。
2)對分離型軸承,必須在每個套圈端面上標上完整的標志。但也允許在其中一個套圈的端面上間隔180°標上軸承代號和制造廠代號(或商標)。
3)幾個型號的軸承利用同一套圈時,可在該套圈端面上標上這些軸承的代號,或者用化學法補加標志。
[例]軸承627和618利用同一外圈時,可在外圈端面上標上“627—618”。
[例]軸承NU2C4、NJ204和RNU204利用同一外圈時,可在外圈端面上,標上“NU-NJ-RNU204”,其中共同的部分“204"可用機械法標志。
(3)標志字體和字高
字體應符合制造廠產品設計部門的規定。字高按下列高度選取:0.5、0.7、1、1.2、1.5、2、2.5、3、4、5mm。必要時,可按照產品圖紙的規定,同一軸承的各零件可采用不同大小的字體,其高度應盡可能選用相互鄰近的兩個規格。
(4)標志的要求
1)標志必須齊全、完整。
2)字跡必須端正、清晰;線條應粗細均勻。字跡應有一定深度。對電蝕法;字高小于或等于1mm,其字深不得小于0.003mm;字高大于lmm但小于或等于2.5mm,其字深不得小于0.005mm;字高大于2.5mm,其字深不得小于0.01mm。
3)標志中心圓直徑,等分和字體等不得有目測可見的偏移。
4)標志字體、符號形狀、字寬、線條寬度和字間距離應符合制造廠產品設計部門的規定。
5)軸承零件表面徐圖紙和有關文件所允許的標志外,不得有其他標志。
6)訂戶有特殊要求時,可與制造廠協商,按協商的補充技術要求采用所需標志方法和標志內容。
滾動軸承規定的標志方法有下列三種,即:
a.機械法b.電蝕法c.化學法
化學法僅適用少量的試制品;補寫游隙組別代號和精度等級代號;以及成對多聯軸承的有關補充代號和標志等。
(2)標志的內容和位置
一般應在套圈端面上標上軸承代號,制造年份代號和制造廠代號(或商標),三者間隔120°均勻分布,為美觀亦可均稱分布。但也可按照產品圖紙要求標在護罩、保持架、擋圈,密封或防塵裝置的端面上。制造年分代號應符合制造廠產品設計部門的規定。
套圈端面有效寬度小于0.8mm的,其標志允許標在外徑上和包裝物上;對于大于0.8mm的,可按下列規則標志:
1)對于不可分離型軸承,允許在一個套圈端面上,標上完整的標志。為區別另一套圈的基準面,允許在該套圈的的非基準面上標工藝標志。
2)對分離型軸承,必須在每個套圈端面上標上完整的標志。但也允許在其中一個套圈的端面上間隔180°標上軸承代號和制造廠代號(或商標)。
3)幾個型號的軸承利用同一套圈時,可在該套圈端面上標上這些軸承的代號,或者用化學法補加標志。
[例]軸承627和618利用同一外圈時,可在外圈端面上標上“627—618”。
[例]軸承NU2C4、NJ204和RNU204利用同一外圈時,可在外圈端面上,標上“NU-NJ-RNU204”,其中共同的部分“204"可用機械法標志。
(3)標志字體和字高
字體應符合制造廠產品設計部門的規定。字高按下列高度選取:0.5、0.7、1、1.2、1.5、2、2.5、3、4、5mm。必要時,可按照產品圖紙的規定,同一軸承的各零件可采用不同大小的字體,其高度應盡可能選用相互鄰近的兩個規格。
(4)標志的要求
1)標志必須齊全、完整。
2)字跡必須端正、清晰;線條應粗細均勻。字跡應有一定深度。對電蝕法;字高小于或等于1mm,其字深不得小于0.003mm;字高大于lmm但小于或等于2.5mm,其字深不得小于0.005mm;字高大于2.5mm,其字深不得小于0.01mm。
3)標志中心圓直徑,等分和字體等不得有目測可見的偏移。
4)標志字體、符號形狀、字寬、線條寬度和字間距離應符合制造廠產品設計部門的規定。
5)軸承零件表面徐圖紙和有關文件所允許的標志外,不得有其他標志。
6)訂戶有特殊要求時,可與制造廠協商,按協商的補充技術要求采用所需標志方法和標志內容。